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市場主體是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就業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術進步的主要推動者。“十三五”時期我省市場主體保持平穩增長,但市場發育不足,市場主體總量偏少、結構不優、質量不高等問題仍然突出,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企業占市場主體總數的比例較低,“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數量較少。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市場主體倍增,提高市場資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樹牢“抓發展必須抓產業、抓產業必須抓市場主體培育”的鮮明導向,以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重塑云南支柱產業新優勢、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加快數字化發展、促進鄉村振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為重點,健全完善市場主體培育引進機制,激勵創業創新,打造一批行業龍頭企業、扶持一批高稅收高利潤企業、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一批上市掛牌企業、增加一批成長入規企業、創建一批知名品牌企業,推動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
(二)基本原則
——堅持發展為要,數量質量并重。樹牢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的競爭力,實現市場主體發展速度、質量、效益相統一。
——堅持市場導向,發揮政府作用。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提供公共服務的作用。
——堅持產業引領,強化精準施策。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律,堅定不移興產業、強企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完善產業支持政策,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統籌推進產業優化升級和市場主體培育壯大。
——堅持放管結合,優化政務服務。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使準入更便捷、監管更有效、服務更高效,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
——堅持公平競爭,促進平等發展。著力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確保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實現平等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在此基礎上,通過努力實現市場主體倍增。
——市場主體多起來。到2025年,全省市場主體數量達到614萬戶、年均增長11.0%,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達到130戶;全省企業數量實現倍增,達到155萬家、年均增長14.9%,每千人擁有企業數量達到33家。
——市場主體大起來。到2025年,全省“四上”企業數量達到2.58萬家、年均增長11.2%,力爭實現倍增。大力扶持“鏈主”企業,積極推進延鏈補鏈強鏈,支持“鏈主”企業發展壯大。
——市場主體活起來。到2025年,全省市場主體活躍度達到70%;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省GDP比例超過50%;新增市場主體提供就業崗位800萬個左右。
——市場主體強起來。到2025年,全省企業在上榜世界500強上取得突破、更多企業上榜中國500強,上市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劃,全省高新技術企業達到35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1萬家;有效注冊商標擁有量超過60萬件,“三品一標”農產品達到8000個。
二、著力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一)提高登記注冊效率。優化市場主體登記辦理流程,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實行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程度。持續完善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建立健全企業開辦部門協同機制,推進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現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開戶等事項“一網通辦”,精簡銀行開戶程序,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在發放實體證照同時,同步發放電子營業執照等,便利企業網上辦事。落實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制,全面推廣“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實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和市場監管信用修復機制,支持市場主體延長生命周期。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一部手機辦事通”辦理。有序推進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圍繞“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嚴格執行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分行業分領域清理規范審批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擴大部門和地區間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范圍,大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穩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推行“一顆印章管審批”。動態調整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進一步優化再造投資審批流程,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多規合一”、“多表合一”、“多審合一”、“聯合測繪”、“聯合驗收”。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4種方式分類推進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推進“照后減證”,有效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嚴格落實全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是未列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堅決清理“紅頂中介”。加大對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滇中新區改革賦權力度,實現省級經濟管理事權“應放盡放”。不斷優化升級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和“一部手機辦事通”,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財稅金融服務水平。加大產業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實施精準投放,引導激勵各地、有關部門進一步整合資源傾斜支持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場主體財政資金網上公開辦理制度,建立健全從政策發布、申報審核到結果公開的網上全流程辦理機制。進一步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續,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后監管”范圍。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報,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掌上辦理。推動省級征信平臺建設,迭代升級“一部手機云企貸”等企業服務平臺功能,推動“信易貸”平臺上線運行,強化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有效增信。加快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降費讓利。實施金融服務民營企業“一對一”、“面對面”等融資協調機制,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一企一策”制定融資服務方案。實施小微企業簡易開戶服務,鼓勵引導銀行機構降低對小微企業的賬戶服務費用。積極搭建銀政企協作機制,建立市場主體貸款便捷通道,鼓勵引導信貸資金支持市場主體培育。(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強化要素保障。統籌結合國土空間規劃與產業布局、新增指標與優化原有指標、產業園區優化提升與重點項目供地保障,有效解決項目土地供給不足問題。支持市場主體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規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土地利用強度、增加容積率,對其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在有條件的州、市開展試點,探索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標準體系,先行開展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鼓勵產業項目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使用土地。企業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閑置土地、廠房、倉庫等改造升級傳統工業,發展先進制造、生產性和高科技服務業、創業創新平臺等,可實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在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組織開展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多個事項的區域評估工作,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人力資源有序流動和優化配置,切實保障市場主體用工。推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用企事業單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簡化報裝手續、優化辦理流程,向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全面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推進水電氣網過戶與不動產登記同步辦理。(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云南電網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創業創新。加強惠企政策歸口匯總,提高惠企政策清單更新頻次,讓企業及時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加強企業幫辦服務,完善云南投資促進和企業服務平臺,加強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加大第三方服務專業公司培育力度,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服務。加大“貸免扶補”創業擔保政策扶持,暢通部門、高校、園區、企業、中介機構就業服務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場地、項目、資金等多環節政策鏈條,培育和優化創業創新平臺,為創業者提供綜合性高質量創業服務。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定,對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可自主開發評價規范。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開展領軍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探索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準入準營標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省稅務局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健全遏制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出臺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動態調整《云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云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依法查處利用行政資源違規設立項目收費、只收費不服務以及未執行收費減免政策等行為。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格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業銀行等領域收費,全面清理物流、認證、檢驗檢測等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不合理收費,禁止互聯網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價服務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七)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排查、系統清理市場隱形壁壘,清理取消對企業跨區域經營不合理限制和企業在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差別化待遇,切實打破“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協調機制和第三方審查評估機制。全面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信用監管,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八)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價格、內部治理、經營模式等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攤派行為。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進一步加強市場主體法律服務。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鼓勵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建立柔性執法清單管理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防止一關了之、以罰代管。依托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及時處理市場主體維權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九)加強招商引資項目服務。提高招商引資質量效益,聚焦延鏈補鏈強鏈,借力新一輪“央企入滇”,引進一批投資規模大、產業層次高、創新能力強、與我省產業契合度好的旗艦型產業項目。完善重點招商項目協調推進機制,建立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推進情況月度調度、動態跟蹤推進督辦工作機制。經省人民政府認定的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按照“一個項目配套一個推進組、一個工作方案、一套優惠政策”建立工作推進機制,統籌協調解決重點產業鏈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引進落地過程中的問題。對來滇投資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各地、有關部門提供從項目對接洽談到落地開工的全流程服務。(牽頭部門: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十)健全完善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機制。進一步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深入落實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回應制度,在尊重市場主體意愿的前提下主動加強與市場主體的溝通,通過調研、座談、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完善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系機制,定期聽取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來滇企業的反映和訴求,找準制約市場主體培育發展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依法依規幫助解決。依托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不斷完善營商環境綜合服務功能,常態化設置營商環境問卷調查和投訴舉報專窗,做好問卷調查、投訴舉報、交辦處理、結果反饋等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市場主體24小時常態化監督營商環境。(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投資促進局、省科協、貿促會云南省分會、省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狠抓產業發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一)培育壯大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堅持“大產業+新主體+新平臺”發展思路,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輻射帶動能力的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積極爭創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和林業示范區。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大力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壯大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業,推動形成一批綠色化、標準化、數字化農業生產、加工、服務企業。大力支持農民工創業,創建一批國家級農村創業創新示范園區(基地),持續推進省級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建設。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優化扶持政策,強化指導服務,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省農業企業達到14.2萬家、年均增長15.3%,其中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達到9000家、年均增長15.2%。(牽頭部門: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省鄉村振興局、省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培育壯大工業企業。加強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項目、企業、人才、技術在產業園區落地,資金、土地指標、電力保障等要素向產業園區傾斜,著力將產業園區打造成為市場主體培育壯大、產業集聚發展的重要平臺,做大做強園區經濟。圍繞“五個萬億級、八個千億級”產業,因地制宜以主導產業為核心構建產業鏈,打造產業群。緊扣綠色鋁材、綠色硅材、綠色能源、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綠色食品與特色消費品等重點產業,依托各地資源稟賦、產業基礎、比較優勢等,組織、謀劃、儲備一批重大項目。加快實施產業發展“雙百”工程,發揮龍頭企業支撐帶動作用,支持綠色鋁材、綠色硅材、綠色食品等重大項目和國有工業大型骨干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供應鏈,培育引進一批延鏈補鏈強鏈配套企業,推動形成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世界一流“三張牌”企業,扶持引進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工業企業,加快促進產業鏈上下游、產供銷、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形成特色鮮明、配套完善、生態良好的產業集群和企業集群。以工業互聯網為重點,加快產業互聯網建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重點產業發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等融合應用,加快傳統產業數字化。堅持“以資源引企業、以市場換產業、以應用促發展”,吸引一流企業到我省多點布局建設信創產業基地。實施工業企業成長工程,完善工業企業成長升規常態化支持政策,加快項目投產納規,持續推動一批中小企業培育成長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加快中小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培育更多單項冠軍、服務型制造企業、“獨角獸”等優質企業。到2025年,全省工業企業達9.8萬家、年均增長14.0%,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7500家、年均增長11.0%。(牽頭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省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培育壯大建筑業企業。加快實施城市更新改造、美麗縣城建設、縣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和“互聯互通”、鐵路“補網提速”、民航“強基拓線”、水運“提級延伸”、水網基礎設施建設、滇中引水等重大工程,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項目,依托大項目培育壯大一批建筑施工企業,配套發展一批裝修裝飾、安裝、監理咨詢、設計等企業。嚴格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推動房地產企業健康發展。鼓勵建筑業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落戶云南,支持我省建筑業企業與入滇央企和省外大型建筑企業組建聯合體和項目公司,共同參與省內重點項目建設。加大對龍頭骨干建筑業企業支持力度,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強省際合作,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支持企業到省外、國外建筑、市政、電力、水利、交通等領域承攬工程。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燃氣下鄉等項目建設。優化資質資格管理,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到2025年,全省建筑業企業達到15.1萬家、年均增長14.3%,其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達到6100家、年均增長11.0%。(牽頭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國資委、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培育壯大商貿企業。深化擴大內需政策,順應消費升級趨勢,改善消費環境,促進實體零售業創新轉型、跨界融合發展。落實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措施,實施培育新型消費行動計劃,加快農村吃穿住用行等傳統消費提質擴容,培育壯大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企業,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積極搭建電商孵化平臺,引入知名電商企業落地云南,推動本土企業聯動發展,大力孵化電商市場主體。加強限額以下商貿企業跟蹤培育,強化資金、項目等資源支持,確保達限企業及時納入統計。加快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保稅區、跨境經濟合作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開放型經濟平臺建設,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完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鼓勵支持在我省口岸有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注冊落地,大力推動服務貿易出口,加快培育外貿外資市場主體。到2025年,全省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達到53.6萬家、年均增長14.8%,其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達到9000家、年均增長11.5%;外商投資企業法人達到3600家。(牽頭部門: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培育壯大服務業企業(不含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加快重點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著力打造一批貨物運輸、倉儲物流、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節能環保、數字經濟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大力推進昆明、大理等國家物流樞紐建設,以省級重點物流產業園為載體,以滇中城市群為核心,以沿邊地區、滇西北、滇東南、滇東北為重點,完善物流配送體系,加快打造物流產業集群。強化國家郵政主干網絡建設,持續推進快遞“兩進一出”工程,加快推動郵政快遞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金融機構設立有關政策落實力度,大力引進內外資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支持銀行設立專營機構。依法依規穩妥發展融資租賃、融資擔保、典當、保理等金融服務企業。緊緊抓住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業管理服務,培育一批品牌物業服務業企業,推動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區運營、住房租賃等領域服務業企業。推進會展業轉型升級,促進展會“雙線”創新發展,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專業優勢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專業會展企業和特色會展企業。充分挖掘全省文化旅游資源潛力,推動民族文化等與創意設計、現代時尚、數字技術等融合發展,做精做優做特專業型骨干文旅企業和中小微文旅企業,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業、文創企業、智慧旅游創新企業。積極引進康養服務品牌落地,建設集體育訓練比賽、健身康體、體育旅游等為一體的國際一流高原體育訓練基地,培育新型體育和體育康養服務業企業。加快養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務業發展,培育標準化、品牌化、連鎖化、網絡化的家庭服務業企業。到2025年,全省服務業企業達到62.3萬家、年均增長15.2%,其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達到40.9萬家、年均增長15.2%;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達到3200家、年均增長11.0%。(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投資促進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云南證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培育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民營經濟發展。完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政策體系,培育更多“小巨人”企業。設立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聚焦重點產業鏈上下游市場主體培育,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務平臺和融資體系建設。強化中小企業發展統籌協調機制作用,落實落地穩增長有關政策措施,優化中小企業發展支持政策,持續推動減稅降費、減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紓困惠企政策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加快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快完善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指導引導,積極協調解決個體工商戶租金、稅費、社保、融資、用工等方面突出問題。落實“個轉企”優惠政策,引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到2025年,全省中小企業達到142.6萬家、年均增長15.2%,個體工商戶達到453.2萬戶、年均增長10.0%。(牽頭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投資促進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成立云南省促進市場主體倍增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市場監管局,及時跟蹤掌握重點任務推進情況,加強統籌協調,研究解決有關具體問題。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切實扛起狠抓落實的責任,知責擔責、知重負重,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按下市場主體培育“快進鍵”,全力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
(二)制定配套措施。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各市場主體培育牽頭部門,以及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部門,要認真分析研究國家政策、發展現狀、未來目標,細化工作安排,于本意見印發2周內制定出臺市場主體培育計劃;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制定具體措施。各州、市人民政府于本意見印發1個月內制定出臺貫徹落實措施。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套措施印發后報省政府辦公廳。
(三)強化考核監測。省政府辦公廳要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將市場主體培育推進情況作為營商環境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省政府督查室要將市場主體培育工作納入重點督查范圍,定期跟蹤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建立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健全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加強日常監測,強化工作調度。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場主體的重要意義,以及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傳解讀,擴大知曉度、支持度和參與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實。要及時總結市場主體培育發展中可推廣復制的典型經驗,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件:云南省市場主體培育主要目標任務分解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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